首页 红色文化 省人大到我县调研《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

省人大到我县调研《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

省人大到我县调研《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 ...


8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陈逸葵率调研组到我县调研《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友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剑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森、副县长罗恒陪同调研。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陈逸葵等一行先后到附城镇新山村、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实地调研。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剑平等领导有关我县贯彻落实《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情况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汇报,了解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对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近年来,我县认真实施《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高度重视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截止到目前,我县经省审核的革命遗址有332处,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革命遗址有27处。同时强化红色文化保护和开发工作,布展“海丰革命烈士暨革命斗争史纪念馆”,建设红色文化一条街,再现海丰革命斗争的辉煌历程,带动红色旅游文化发展。县人大高度重视基层立法工作,在可塘、黄羌两镇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工作。



调研中,省人大法制委主任陈逸葵认为《汕尾市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对海丰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发挥很大的指引作用,值得充分肯定,同时要求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加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力度,逐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基层立法工作中密切联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桥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促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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