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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一千多斤粿条大部分已售出

涉事一千多斤粿条大部分已售出

728日惠来神泉镇11位顾客在石头肠粉店食用河粉(俗称粿条)后先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中1情况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备受社会关注。

当天中午,神泉镇一妇女与两个儿子吃完从店里打包回来的炒粿条后没多久相继出现不适症状,上吐下泻,隔天一大早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不久后又有几人因同样症状入院治疗,据了解,他们都吃过同一家餐馆的东西,因此怀疑是当天吃的粿条有问题。
事发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将该餐馆查封,涉事店主与粿条供应商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据肠粉店老板供述,当时用的粿条都是从镇里一个供货商进货的,这些粿条是从汕头朝阳区一家食品厂生产的,当时这个供货商从这个食品厂进了一千多斤的粿条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基本摸清这些粿条的去向,正在陆续的追回和封存当中。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近日,我县神泉镇发生一起多人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事件处置工作小组,迅速启动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全力做好事件处置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中。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在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全县广大消费者:                    

一、购买、食用涉事河粉(粿条)的消费者须知

涉事肠粉店“石头肠粉店”位于我县神泉镇,该店所出售的涉事河粉(粿条)全部来源于我县神泉镇供电所附近路段的一家粿条、薯粉条供应商(经营者方某见)。

7月27日,方某见从汕头市潮阳区群利食品厂购买粿条并于7月28日至31日在当地进行销售,初步查明已大部分售出。如有商家或个人在该时间段从方某见处购买河粉(粿条)但未分销、未食用的,应立即封存食材,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如有消费者在7月28日至31日期间,在“石头肠粉店”食用河粉(粿条),或者直接从方某见处购买且食用河粉(粿条),出现呕吐、头晕、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二、警惕黑木耳、银耳和湿米粉、河粉等米酵菌酸中毒

近期,天气炎热,食物更容易变质。泡发的黑木耳、银耳和湿河粉、米粉、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等谷类发酵制品以及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薯类制品,存放时间过长,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会损害人的肝、脑、肾等器官,导致食物中毒。

惠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大家:近期在购买、食用河粉(粿条)时,要认真鉴别产品质量。一方面,要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上述食品。在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时,要确认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在选购木耳、银耳或其他谷类发酵制品、薯类制品时,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在采购上述食品时,还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溯。另一方面,要注意贮存时间并及时食用。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且贮存时间不宜过长。湿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应在购买当天、木耳或银耳应在泡发当天食用完。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惠来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663-6615118。

惠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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