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发生于2019年,我方土地被村民强制霸占,并在我方土地上新建房子。在建房之前,我方多次报警无果,并通过城建部门发布违建通知书。强占方并不予为此而停工,强撕政府的违建通知书继续建房,然后城建部门却不理会,继续纵容他人建房,直至建好。
于是我方在2019年5月,请求海丰县府城镇政府协调此次纠纷问题。而镇镇府以对方亲戚几人的口头证明,强判土地为他方所有,我方提供的房产证说是无效证明,对于我们的请求不理不睬。
在2019年-2020年之间,我方多次信访提交至信访部门,最终仍然政府部门以推托为理由,没有处理我方提交的土地纠纷问题。我方希望媒体能够协助我们曝光不作为部门,让更多行政部门得到改进,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能得到更多公民权利及履行的义务。
现在总结几个曝光问题:
1. 我方有房产证,对方无任何证明,仅靠几个近亲为证明就可以强占我方土地,政府人员如何作为?
2. 城建部门的违建通知书为何没有任何作用,他方能强制撕毁并继续建造房子。目前汕尾市新闻网已经发布了很多违建新闻曝光,并处置违建人员并拆除违建房屋,而海丰县府城镇政府切无作为、无行动。
3. 他方已经离村多年,是否还是我村户口政府是否查明,能否提供证据。如非本村户口又如何能有在基地,这明显违反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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