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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召开公安局长“三个规定” 大宣讲活动

市公安局召开公安局长“三个规定” 大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抓住关键少数,大力提升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6月9日晚,根据陆丰市委统一部署,陆丰市公安局召开公安局长“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受陆丰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叶伟健委托,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彭国生进行宣讲。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伟明主持。

会上,彭国生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详细介绍了“三个规定”有关内容和政策界限,深刻阐述了“三个规定”的精神和重大意义。

通过宣讲,加深了各单位对“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提升全市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湃源,由公安部门负责宣讲的各地各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各镇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平安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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