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届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决定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3日在海城召开
2月16日,县政协十届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决定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于2月22日至23日在海城召开。县政协主席吴城池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代主任)刘啸东,副县长蔡碧霞应邀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张文亮、吴筱聪、马伟飚、柯小林、黄陆镇、黄宽铭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省、市“两会”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全市、全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县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说明和县政府部门2022年办理政协提案情况通报,讨论县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县纪委监委关于202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听取县法院、县检察院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通报;通报县委关于召开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批复;审议政协海丰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稿);审议政协第十届海丰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特邀人员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听取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汇报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县政协机关与会议议程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