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清明时,文明祭祀正当时。为引导文明祭祀行为,提升红海湾形象,进一步巩固红海湾清明节文明祭扫成果,今年清明节期间红海湾继续开展禁火、禁用塑料祭祀品等活动。在区公安分局的指导下田墘派出所依法对阻碍清明禁火禁塑工作、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的南联村民陈某实、陈某明和赖某琼等三人给予处罚,维护清明祭祀秩序。
经调查,2017年4月3日17时许,红海湾田墘街道南联村村民陈某实,陈某明一家在驾车前往湖东地区祭祖途中,途经红海湾田墘街道湖东路口防火执勤点时,出现不配合执勤人员检查,态度恶劣,激动情绪,拍照录像等的情况。
18时许,经派出所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询问,并对陈某实,陈某明,赖某琼进行批评教育,效果明显。经教育,此三人意识到自己错误,感觉到事情严重性,不断认错,不断请求给机会改过自新,并当场对拍照录像内容给予删除并书写检讨书。
红海湾公安分局提醒红海湾老百姓开展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鲜花祭祀、音乐祭祀等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培育社区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