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订《“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承诺书》
上午9时,交警、志愿者、义工代表们早早地摆好了场地,并引导闻讯而来的群众在现场有序的参与活动。参与活动的群众在登记好机动车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后,还要现场签订一份《“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承诺书》,并认真阅读、观看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相关资料。工作人员为每一位符合发放条件的群众送上一顶安全头盔,并现场讲解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法。
现场为群众发放、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志愿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提醒群众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心上。
现场播放交通安全知识相关资料
交警大队负责人:"前段时间,全县集中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整治行动,群众素质得到了较大提升,交通环境大为改观。这次举办免费送头盔的活动很有教育意义,对增强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改善全县交通环境很有帮助。下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机动车乱停放等各种交通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为我县“创文”工作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很高兴看到交警部门这样重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免费为我们发放安全头盔。以后我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车时一定会把交警发给我的‘帽子’戴在头上。”
“交警大队免费发放的这个爱心头盔太好了,提醒我们时刻牢记守法驾驶、平安出行,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交警对驾驶人安全出行的祝福和叮咛!”
活动当天共设县城人民广场、新岁宝、改河路等三处发放点,向群众免费发放"爱心头盔"2000顶(由新耀达贸易有限公司和广州飞肯摩托有限公司赞助提供),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群众签订承诺书2000多份。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温馨提示
生命只有一次,交通事故没有彩排。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希望广大的电动车、摩托车车主从自我做起,自觉文明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头盔,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被处以50至200元不等的罚款,驾驶证扣2分,乘员将被处以5至50元不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