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上午10时45分,海丰110接群众报警称:位于海丰县海城镇东门头一店铺发生火警。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公安消防、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灭火处置,明火于11时22分扑灭,无人员受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店铺负责人带回调查,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海丰东门头一店铺发生火警的警情通报
2018年3月11日上午10时45分,海丰110接群众报警称:位于海丰县海城镇东门头一店铺发生火警。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公安消防、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灭火处置,明火于11时22分扑灭,无人员受伤。
目前,公安机关已将店铺负责人带回调查,起火原因正在进一步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