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事普法 陆河一男子扫墓时吸烟引发山火被刑拘

陆河一男子扫墓时吸烟引发山火被刑拘

陆河一男子扫墓时吸烟引发山火被刑拘

关于东坑镇发生一起山火案件的警情通报


自我县发布《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来,特别是在彭某文、彭某琴和丘某滨三人因扫墓引发山火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或行政拘留后,全县广大群众均能严格遵守《禁火令》,但仍有个别群众无视禁令、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没有深刻吸取此前案件的沉痛教训,引以为戒,导致再次发生因扫墓引发山火案件。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案件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3月28日上午,违法人员彭某南(男,66岁,东坑镇人)在东坑镇东坑开发区“杨梅塘”山上扫墓时,因吸烟引发山火,过火面积为0.52亩。当天下午,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现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广大群众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文明祭扫、绿色祭扫的新理念,切实做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带火,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以对自已、家庭及宝贵森林资源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公安机关再次重申,对违反《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顶格处理,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汕尾传媒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sw-cmw.com/portal/article/index/id/1451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拒不执行禁火令,拘留!

汕尾传媒网

汕尾传媒网(汕尾市孝正传媒有限公司),是汕尾市社区网站,立足汕尾本土,挖掘汕尾本地第一手资讯。集汕尾热点、汕尾资讯、汕尾娱乐、资讯论坛等为一体的网站

为您推荐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报料扫我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