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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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9日深夜至20日凌晨,辖区一网民余某元(男,46岁,汕尾市城区人)先后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汕尾交警现场执法视频,并附带公然辱骂、挑衅等言论,导致该视频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并于4月21日传唤余某元到分局接受调查,经询问,余某元对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上述言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余某元因寻衅滋事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然辱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对于恶意造谣辱骂、诋毁公安民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请广大网民要注意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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