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节安保维稳期间,海丰县公安机关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县森林防火的文件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打击、整治、防范、管理、服务公安主业主责的基础上,主动谋划、提前部署,全力配合全县各镇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全力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市、县清明节期间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海丰公安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建青任总指挥,政委肖友育任副总指挥,局其他领导为成员。从局机关各警种、各派出所抽调150名民警、辅警组成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分赴各地,积极协助镇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落实。组建3个督察组,每天对各所队室、执勤点民警辅警的在岗在位情况进行严格督察,进一步落实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4月2日晚,海丰公安举行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誓师大会暨社会面治安整治统一清查行动”;4月3日晚,又集结警力对附城、梅陇、公平、可塘4镇开展住宿场所清查行动,全警参与,营造声势,形成震慑之力。持续加大力度强化社会面治安大防控,强化路面巡逻,提升见警率、提高管事率;强化对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下,加强对反走私、反偷渡工作巡查,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借助“平安海丰”“海丰交警”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介平台,发布视频、警讯等信息10多次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氛围;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拒不执行《禁火令》和森林火灾肇事者,进入清明防护期以来,共处置13宗违法违规用火案件,行政拘留8人,行政处罚10人。
清明安保维稳期间,交警部门除服务窗口外,全员包括民警、辅警压上路面,加强对国道324线、省道242线和241线、县道等主要道路以及乡村道路、山区道路巡逻监控,查纠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畅通,秩序良好。
清明期间,积极配合卫健、疾控等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确保清明期间及时高效响应处置突发性疫情,对发生突发性疫情快速查清感染源、精准排查密接人员、拓展排查涉疫风险群体、全面排查涉疫重点场所,最大限度降低清明期间疫情风险,确保了总体情况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