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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一民警被处分

汕尾一民警被处分

 

陆丰市公安局特警大队二级警员李其林饮酒后执法,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21年2月28日凌晨,时任陆丰市公安局甲子陆惠览表检查站负责人李其林,在甲子镇吃宵夜并饮酒后仍违规参与执法工作,且利用职务便利扣留过往货车,通过微信收取被扣留货车老板及司机钱款共计8000元,该款被其个人使用。2022年3月,李其林受到降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来源:汕尾清风、海丰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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