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平台是社会公共资源,谎报警情不仅严重干扰警方正常调度,还将影响到有急难险情群众的救助保护,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因此,对于恶意谎报虚报警情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如果构成刑事犯罪,警方将追究刑事责任。
“喂,110吗,有人挟持我!”
10月3日凌晨,刘某拨打110报警电话自称被挟持。接报后,中区派出所警力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经现场调查核实,中区派出所民警发现并未存在挟持的事实情况,而报警人刘某处于醉酒状态。于是中区派出所民警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民警离开后,报警人刘某无视法律法规,分别用不同手机号多次拨打本区域、跨区域的报警电话,谎称自己要轻生,并对110报警电话接线员进行言语骚扰。
本着“以人为本、有警必接”的原则,110根据刘某多次报警的定位所在地以及刘某在电话中的自述所在地派发警情,出动各辖区多个派出所警力共20余人,全覆盖式搜寻报警人刘某近两小时后,于凌晨四点发现报警人刘某,此时刘某已处于完全醉酒状态。
最后,中区派出所民警待刘某稍微清醒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置,经询问,刘某对其谎报警情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在此,汕尾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谎报警情浪费警务资源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将受到法律制裁
警力资源有限
请把警力留给真正需要的人!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