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下列被执行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丰县人民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将失信名单公布如下:
姓名:罗美珍
身份证号:44253119700218****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东盛华庭
执行标的:6798.09元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1566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陈建伟
身份证号:44152119750406****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东盛华庭
执行标的:6739.57元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黄兰清
身份证号:45262619760208****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东盛华庭
执行标的:6739.57元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1581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余春伟
身份证号:44253119700721****
住所地: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东镇云路村
执行标的:106200.62元
执行依据:(2021)粤1521民初576号民事调解书
姓名:戴振纯
身份证号:44253119631012****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老鱼街
执行标的:96500元
执行依据:(2021)粤1521民初3191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方广海
身份证号:44152119880728****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新园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环北路龙津花园
执行标的:813903.49元
执行依据:(2021)粤1521民初2261号民事判决书、(2022)粤15民终681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郭宇校
身份证号码:44152119930415****
住所地:海丰县城东镇东雅小区
执行标的:6382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2279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李健豪
身份证号码:44152119961103****
住所地: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龙山村委会汾东村
执行标的:39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何当从
身份证号码:44152119780625****
住址:广东省海丰县梅陇农场船路村
执行标的:259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17)粤1521民初505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孙俊霖
身份证号码:44152119981102****
住址: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兰巷
执行标的:469455.35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2)粤15民再12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黄贤强
身份证号码:44152119710526****
住址:广东省海丰县公平镇鱼街
执行标的:5921.16元
执行依据:(2022)粤1521民初1564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江勇通
身份证号码:36212319621006****
住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8区金成名苑金萃阁
执行标的:783958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0)粤1521民初1718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15民终1005号民事裁定书
姓名:罗华跃
身份证号码:36220219731223****
住址:江西省丰城市荣塘镇黄木村金竹组
执行标的:13100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2021)粤15民终964号民事判决书
如有相关线索举报,请联系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电话:0660-6869828、6629725
来源:海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