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900部三轮车车主:
近期,由于部分商家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利用客运三轮车车身张贴各种广告,有碍城市整体形象,与当前我县正在轰轰烈烈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格格不入,广大市民反响较为强烈,也违反了县城客运三轮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县城900部客运三轮车的管理,我中心将联合交警部门开展客运三轮车乱张贴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车辆乱张贴广告行为进行查处(包括车内张贴广告)。
为此,敬请各位车主,凡涉及车身存在张贴广告行为者,必须自通知之日起5天内自行清理整改,否则将根据扣分制度实行处罚。
特此通知。
海丰县城客运三轮车管理中心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