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节日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从9月27日起,普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几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9月27日晚开展的夜查行动主要严查网民反映强烈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以及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关于远光灯的可以戳:车牌粤****这个司机,请你立刻离开大潮汕!没人欢迎你!
夜间滥用远光灯,容易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使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驾驶人观察能力大大下降,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网友对此反映特别强烈。当晚,交警对滥用灯光进行整治。
交警除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罚以外,在驾驶者自愿的情况下,让他亲身体验滥用远光灯对人视觉观察带来的严重影响,从而提高人们对滥用远光灯危害性的认识。
体验式处罚▼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远光灯可致盲2秒,让人如同闭眼开车。
与近光灯相比,远光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夜间驾驶员的视线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一旦在错误的时间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司机视觉上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司机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在这2秒内,司机如同闭着眼睛开车。同时,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对宽度的判断力也下降。对于灯光的使用,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总体来说,在有路灯的城市道路,禁止使用远光灯;在没有路灯且车辆较少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必须变换成近光灯。乱用远光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将罚款200元、记1分。
这些情况可开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才可以使用远光灯:
远光用于前方无来车或不尾随其他车辆时的行驶照明,或是在乡镇间比较偏僻又没有路灯的公路上行驶时。但遇到对方有来车时,都需要在150米以外,将远光灯调整成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