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丰 2020年大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2020年大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2020年大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将有大量外出人员返乡墓祭祖,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人员聚集和野外用火高峰。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疲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若干措施》(20202号、《广东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汕尾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期暂停祭扫活动的通告》(汕防疫指办通20208号)、《2020年大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委、政府在疫情期间清明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打好清明防灭火“攻坚战”,引导全县部、群众文明祭扫,切实加强清明蕻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结合我实际,特制定2020年大湖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

一、时间

2020年3月20日至4月18日

二、工作目标

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各地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总体原则

森林防灭火工作,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遊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负总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坚持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工作期间要佩戴口,并做好体温检测和消毒杀毒。

四、工作任务

按照县委办公室《2020年海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海丰县清明期间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

)压实属地责任,统筹做好清明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临近清明,返乡扫墓祭祖的流动人口将增加,清明祭扫高峰期具有“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容易造成外来疫情输入和人员聚集等不利疫情防控因素。因此,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增强疫情防控责任感和紧迫感,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统筹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森林防灭火实行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制的原则。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应担任森林防灭火工作总指挥。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担任森林防灭火工作副总指挥。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亲自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靠前指挥。镇、二级驻队干部要深入森林防灭火第一线,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细化责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不可有丝毫松擦和大意,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紧抓实。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山长制”。按照市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方案的要求,实行“山长制”层层压实责任。将所有林地按林、小班划分责任地段,实现“挂点领包村、镇干部、村干部包片包山头”的网格化模式,明确每村每块责任区的责任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责任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责任人必须承担各自负责山头区域的巡查和宣传工作,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到人、到山头,通过蹲山头、守山脚、常巡査方式,严查火种进山,严防山火发生。把每一座山头地块的防灭火管理责任落实到镇领导、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身上,登记造册,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全方位开展疲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全镇要结合实际,集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不断増强全民防火意识。充分运用标语、宣传车、广播、微信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向群众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疫情信息、预防措施、注意事项及森林防火知识,加强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及时通报典型火灾案例,曝光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情况和肇事人员处罚结果,发挥威慑警示作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引导群众破除封建陋习,树立文明祭扫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本单位党员干部对疫情防控、文明祭祀、安全生产生活用火、森林防火等重要性的认识。镇区应通过签订《共产党员森林防火承诺书》《公职人员森林防火承诺书》《人大代表森林防火承诺书》《政协委员森林防火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不文明祭祀、野炊、烧荒等违规野外用火对引发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严禁携带火种上山祭祀、野炊、烧荒等,切实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为扩大宣传覆盖面,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县印制《禁火令》《“文明祭祀平安清明”致全人民的一封信》和宣传标语等宣传品给全镇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小学生手中。

)组织开展查处销售易燃易爆物品。镇组织人员成立易燃易爆物品清理队伍,从2020年3月18日至25日,对全范围内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和违规小作坊进行检查清理。

)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点。各卡点应配备体温计,自行设计疫情防控表格等,对进出卡点车辆、人员坚决做到逢车必检查、逢人必测体温并引导群众扫“粤康码”“护林码”等登记工作;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人员应及时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现易燃易爆物品等应收缴,严防火种上山。临时站点人员每个点安排镇、村各一名部,其他人员以县机关挂驻単单位为主,镇区森林防火志愿者配合,原则上每个卡点工作人员不超过5人。重点时段、节假设立临时卡点(具体时间:3月20日、21日、22日、28日、29日,4月4日、5日6日、11日、12日、18日共11天)。

)严密野外用火管控措施。野外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也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短板和难点。清明前后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段,全镇要认真分析野外火源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題,以村(社区)为单位,人员以镇村部、林业员、护林员为主,对重点山头和墓区集中的林地加强管控,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工作,做到严防死守,将森林火灾控制在萌芽阶段,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强化森林消防队伍作用。要充分发挥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若发生山火,扑火队员应以每5人为小组,减少聚集扑救。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相应増加人员。全镇应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调整充实、业务培训以及森林消防装各的补充、维护和保养,做到严阵以待、有备无患。

)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镇派出所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火实现场,对火灾事者应立即通过体及时曝光,对火灾案件及肇事者要从严顶格处理。  

)成立森林防灭火督查组。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成立森林防灭火督查组,对全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大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汕尾传媒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sw-cmw.com/portal/article/index/id/1836/cid/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海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公告

汕尾传媒网

汕尾传媒网(汕尾市孝正传媒有限公司),是汕尾市社区网站,立足汕尾本土,挖掘汕尾本地第一手资讯。集汕尾热点、汕尾资讯、汕尾娱乐、资讯论坛等为一体的网站

为您推荐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报料扫我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