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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广大业主!海丰某局发出重要通知

事关广大业主!海丰某局发出重要通知

       近日,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向梅陇镇各不动产业主发出重要通知,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的要求,该局对已办理了国土证或房产证的土地房产进行补充调查测绘,成果存入管理系统,便于群众日后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无需提供测绘成果,可直接办理。

据该通知获悉,业主必须在期限(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天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供者,今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将自行选择测绘单位,费用自理。
这只是一个开始,相信接下来其他镇区也会相继收到这样的通知。反正是政策需要,如今趁早办理还无需交钱,何乐而不为呢……

来源: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海丰微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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