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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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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于7月11日顺利完成2018年高中招生工作,现将高一新生录取情况及缴费注册等各项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取分数
统招生636分;成本生506分。
二、录取名单
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学校2018年高一新生录取名单详见本文下方,或登录学校官网http://www.hzhffs.com/查询。
三、缴费注册时间及地点
缴费注册时间:2018年7月12日、13日、14日(8:00——17:30)
缴费注册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招生办
四、温馨提示
1、学生需携带准考证缴费注册;
2、统招生学杂费1200元/学期,住宿费1500元/学期;成本生学杂费10300元/学期,住宿费1500元/学期;
3、其他服务性收费(含教辅资料费、校服费、校园卡工本费、保险费、军训服装费)新生注册当天据实收取。
五、奖学/助学制度
    (一)奖学金制度:
      1、学校对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毕业生给予每生20万元现金奖励。
      2、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高一级学生,在汕尾市中考前150名的学生,学校免收高中三年学费,并给予以下现金奖励:
  (1)中考第1-10名的学生每生奖励10万元;
  (2)中考第11-30名的学生每生奖励5万元;
  (3)中考第31-50名的学生每生奖励3万元;
  (4)中考第51-150名的学生每生奖励1万元;  
      3、低于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5分内(含15分)被我校录取的成本生,第一学年每生每学期减免学费2000元。
      4、成本生入读一学年后(按4次考试成绩综合排名)前20名的学生,下一学年按统招生收费,实行动态管理。
      5、海丰县“吸收优质生源”财政相关的奖励直接奖励到人,后续管理按县要求执行。
      6、学校设立“学习优秀奖”,每学期评选一次,特等奖奖励5000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同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各种名誉奖。
      7、外市学生到我校就读经核实达该市前150名内的,与汕尾市前150名享受相同级别的现金奖励。
    (二)助学金制度
      1、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可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凡被我校录取的高中学生,如家庭经济困难,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学金,学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月300元。

华中师范大学海丰附属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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