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七届第119次常务会议要求
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
办好民生实事 兑现对人民的承诺
会议审议《汕尾市人民政府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汕尾市建筑安装房地产行业税源协同共治工作方案》《汕尾市城市生态修复总体方案(2021-2025年)》《汕尾市区立体绿化鼓励措施》《汕尾市中心城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汕尾市绿道管理办法》《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方案》《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汕尾分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关于优化中心城区建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审议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并召开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通报了我市综合交通大会战重点项目工作情况、我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1-11月落实进展情况、2021年汕尾市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2021年1-11月财政管理情况、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具体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216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144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县(市、区)就近实施2023项。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行政事项下放衔接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要推行事项标准化办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平稳运行,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县(市、区)要切实承担责任,细化监管措施,优化权力约束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确保市级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