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七届第120次常务会议要求
12月14日,市长逯峰主持召开市政府七届第120次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决策部署,研究做好疫情防控、农村污水处理、乡村振兴等工作。
会议通报了我市综合交通大会战重点项目工作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情况、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美丽乡村景观示范带建设工作推进会和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现场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我市“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审议了关于《汕尾市青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汕尾市汕尾渔歌保护规定(草案)》《汕尾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汕尾市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方案》《汕尾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汕尾市民兵事业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调整优化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项目建设机制的事项等议题;听取关于2021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研判分析报告。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人民的交通、发展的交通”的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梳理道路交通项目建设进度,压紧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建设好群众关注度高、关系密切的交通项目,全力冲刺打好综合交通大会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传播风险无处不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底线思维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考核粤东片区第一名。各地各部门要趁势而上,围绕农村污水处理、农产品补链强链、涉农项目落地难等问题短板,聚焦“八个美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巩固拓展我市乡村振兴的良好势头,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