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早产儿在72小时之内进行一次颅脑超声检查,以明确有无颅内出血等疾病,以便早发现早治疗,这对改善围产期脑损伤小儿的预后,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新生儿颅脑超声检查范围:1.新生儿从出生到三天内的常规检查、早产儿、低体重儿、多胎儿,母亲孕期患有可能影响胎儿的合并症(糖尿病、高血压);2.颅内出血:新生儿室管膜下出血、脑室-脑室周围出血、脑白质软化症、出血性脑梗死等;3.先天性脑发育异常;缺血缺氧性脑病;脑积水(脑室扩张)及其他囊性疾病;脑肿瘤等。
我院功能科及新生儿科为汕尾市医学会超声分会、新生儿学分会的主任委员单位,今后将继续履行医学会职责,精益求精, 更好地服务临床,扎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造福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