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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这些场所被曝光!

隐患曝光 | 这些消防安全隐患需注意!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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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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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粤轩园美食店

地址:香洲街道红海大道城内村北门口

隐患问题:

1、场所内顶棚材料采用易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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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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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罗美春螺蛳粉店

地址:海丰县赤坑镇青坑社区青岭路

隐患问题: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甲级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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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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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黄炎理发店

地址:海丰县可塘镇粮所路31号

隐患问题:

1、场所内采用易燃装饰材料;

2、未安装联网型智能烟感报警器;

3、部分灭火器失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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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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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废品收购站

地址:陆丰市河西镇香校广汕公路北

隐患问题: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甲级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大面积采用泡沫彩钢板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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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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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源丰大排档

地址:红海湾遮浪街道水仙亭南50米

隐患问题:

1、场所内一楼厨房闭门器拆除;

2、场所内二楼餐厅大厅未安装智能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话题扩展

判刑5年!34户受灾,损失超600万…

自家店铺起了火

34户邻居跟着遭殃

一共损失了600多万!

近日,广西河池的李某良

失火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回顾

2021年9月12日

广西河池天峨县

一自建房商铺内突发火灾

消防员到场时,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通过外墙和竖井向建筑上下蔓延。消防员立即同时组织搜救和灭火,被困群众全部被安全疏散,火灾被扑灭。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9层民房,共有36套房屋,起火点为二层仓库货架区域,起火原因认定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附近可燃物。


经调查发现,事故责任人李某良于2017年承租了起火建筑部分区域作为商铺使用,经营过程中,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设置储存易燃可燃物的仓库,且未定期对仓库电路进行安全检查,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当天,仓库内发生火灾后,没有相应消防措施应对,致使大火蔓延,烧毁同栋楼及邻楼的住户、租户等 34 户人家的房屋及生产、生活物资。经评估,本次火灾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18.1981万元。


近日,天峨县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良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房屋损失和室内物品损失进行赔偿。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阿消提示

经营性自建房户主或经营户

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定期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用于生产、经营、存的自建房

居住区域要与经营部分做防火分隔

防患于未"燃"

对自己及他人的

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图文来源:汕尾消防(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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