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增设汕尾市城区金鹏路等15条路段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关于增设汕尾市城区金鹏路等15条路段为严管路段的通告

为有效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创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市城区目前原有严管路23条,现增设市城区金鹏路等15条路段为严管路段。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新增严管路段范围

序号

路名

起止路段

1

金鹏路

自文德路至香江大道止

2

工业大道

自汕尾大道至香江大道止

3

兴华路

自城南路至汕尾大道止

4

香城路

自城内圆盘路口至汕尾大道止

5

保利金町湾瀚海大道

自幸福街至滨海东路止

6

保利金町湾幸福街

自瀚海大道至听涛路止

7

保利金町湾天海街

自香江大道至瀚海大道止

8

保利金町湾听涛路

自天海街至幸福街止

9

海边街

自凤照街至汕尾大道止

10

海滨大道

自人民医院至汕尾大道止

11

二马路

自汕尾大道至凤照街止

12

四马路

自汕尾大道至文明路止

13

红草大道

自光明路至红草东二路止

14

三和路

自红草大道至汕尾大道止

15

红草东二路

自红草大道至汕尾大道止


二、严处交通违法的种类

(一)违法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盲道停车的。

(二)违法占用人行横道、公交站、黄色网状线区域停车的。

(三)在路内停车泊位未按顺行方向停车的。

(四)其他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格管控措施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智能交通设备抓拍等方式,即时实施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拖移车辆。

(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本通告自2023年8月18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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