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暑假办证专场” 服务活动的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暑假办证专场” 服务活动的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暑假办证专场”服务活动的通告


为满足暑假期间未成年人办证需求,汕尾市公安局将举行“暑假办证专场”服务活动,详情如下:

一、活动时间

8月12日、19日、26日,连续三个周六(全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活动地点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业务西区,详细地址:汕尾市城区东涌街道汕尾城乡金融中心大厦东北侧约80米。  

三、服务对象

 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

四、办事规则

现场采取排队登记放号。上午200个现场号,下午200个现场号。

五、受理业务范围

(一)居民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

(二)办理及加注普通护照;

(三)往来港澳通行证;

(四)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团队游签注。

六、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补领、换领的,需申请人(学生)本人到场,携带户口簿(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交验户口簿)、近期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回执单。同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身份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换领的,还需要携带原已过期或失效的原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的,需申请人(学生)本人到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近一年拍摄的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的回执单。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以及监护人身份居民身份证。

七、注意事项

(一)为实现科学分流,减少因人群聚集、扎堆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将视现场办理情况对登记放号进行现场调控,建议不急于办理业务的学生合理择时到公安业务区登记、办理。

(二)持有效期内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学生,办理赴香港、澳门个人游或团队游再次签注(三个月内一次或一年内一次),可直接在办证大厅的智能办证机自行办理,若遇证件本身问题或机器故障的,可在现场的公安导办台登记放号办理。

(三)专场活动开始后,会存在人员众多的情况,请家长及未成年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的导办指引办事,并留心看顾孩子,注意安全。

 

市民服务广场总导办咨询电话0660-3828201;公安业务导办台咨询电话0660-3828207。

 

 

 

                              汕尾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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