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丰 这两名“猥琐男” 被抓了!

这两名“猥琐男” 被抓了!



【夏季行动】斩断“咸猪手”,海丰公安从速抓获两名“猥琐男”!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海丰公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危害群众人身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坚持快侦快破,重拳打击,铁腕整治社会治安乱象。近日,附城派出所从速破获两起猥亵案,抓获嫌疑人2名。



案例一


2023年8月27日20时许,附城派出所接事主吕女士报警称:其走在海城镇第一城对面的电器店附近时,被一身穿蓝色短袖骑着白色摩托车的男子拍打臀部,随后该男子迅速逃离现场。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通过调阅案发现场监控并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进行研判分析,最终锁点嫌疑人马某茂,并成功在海城镇龙山新村将其抓获。
经审,违法嫌疑人马某茂对其猥亵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3年9月2日21时许,附城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在某小区里被一名陌生男子猥亵。接报后,该所立即启动“快侦快破”机制,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调查取证,通宵达旦开展排查走访,运用智慧新警务平台进行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赖某炀。9月3日17时许,该所果断出击,在后沟市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赖某炀抓获归案。
经审,犯罪嫌疑人赖某炀对其猥亵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作进一步侦办。


警方普法


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广大女性朋友要切实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一旦遭遇不法侵害,首先应保证自身安全,想办法脱身,就近求助,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保存证据,配合警方抓捕嫌疑人。海丰警方必将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图文来源:平安海丰(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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