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诗光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县长范秉康的提请,海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邱诗光为海丰县水务局局长;
黄艳阳为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德森为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邱诗光的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郑增城的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海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图文来源:海丰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