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9人次,占总人次的50.9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1人次,占35.9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3.1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9.88%。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5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
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2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29人次,占总人次的50.9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1人次,占35.9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人次,占3.1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9.88%。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5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