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陆丰某镇第二批警示案例公布

陆丰某镇第二批警示案例公布


从春分(3月20日)开始

碣石镇在进山主要入口、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

对过往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

对违规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行收缴

同时村干部、网格员等还将持续开展巡山护林










3月17日

碣石镇发布第一批警示案例

碣石镇近年来警示案例公布,严禁野外违规用火!


现将第二批警示案例发布如下




案例1

2019年4月5日,碣石镇霞博村虎冲山发生火灾,后经镇、村工作人员全力扑救,成功扑灭大火。经查,此次火灾共造成约300平方草地和部分林木被烧毁。火灾发生时,我镇迅速出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确认此次火灾系李某松(男,63岁,碣石霞博人)在进行祭祖时擅自野外用火所致,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2

2020年4月3日,碣石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巡查时,在新布村委会赤坎村发现有人员违反禁火令要求,携带香烛和“纸钱”进行扫墓,并已点燃香烛和燃烧“纸钱”。对此,工作人员将其移交碣北派出所处理。经询问,嫌疑人陈某映(女,42岁,陆丰碣石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3

2019年4月5日,碣石镇新酉村东门崎执勤点工作人员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发现王某金(男,41岁,碣石新饶人)携带纸钱等易燃品,遂要求其上缴。对此,王某金态度嚣张,不仅不愿配合工作,辱骂现场工作人员,而且公然抢夺被缴易燃品,并在拉扯过程中将工作人员抓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郑重提醒:近期气温升高、持续大风、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广大人民群众外出扫墓祭祖,严禁携带纸钱、香烛、爆竹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并应自觉配合各执勤点工作人员检查。如因违反规定引发火灾或拒不配合检查的,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判刑入狱。请大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做“无火祭祀”、“文明祭祀”、“绿色祭祀”践行者,共同守护美丽绿色碣石。

温馨提示


为加快出警速度,及时扑灭火灾,如您在碣石辖区内发现火情(包括野外火情),请及时拨打我镇消防报警电话:0660-8282119(24小时接听),并尽可能描述清楚火情发生的地点,以便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感谢您对碣石消防工作的支持!


碣石镇人民政府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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