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曝光!这些场所…...

曝光!这些场所…...



自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隐患问题。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曝光,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本次曝光单位如下:

第四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隐患照片

商铺住人隐患重重

切莫拿生命当儿戏


真实案例

01

2023年5月29日4时35分,四川省达州渠县天星街道冠子路一间临街商铺发生火情,造成在商铺夹层睡觉的2人死亡。

02

2022年5月10日,福建省厦门市一沿街商铺深夜发生火灾。据周边邻居介绍,着火场所上面有一个阁楼层,阁楼层里住了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6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



03

2020年3月23日凌晨,江西上饶鄱阳县的一间店铺突发火灾,店主一家4口正在商铺夹层睡觉,火灾导致店主的妻子和2个孩子丧生火海。

电动车火灾警示教育片

消防提醒

消防安全不能忘

这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知识

各位经营者们请注意查收!

近期,陆丰消防将持续曝光

辖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相关要求,消防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在此,消防部门呼吁

各镇街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部门职能,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监管单位注册使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原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齐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智能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上开展学习培训、消防安全承诺和自查自改,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共同维护身边消防安全,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线上平台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身边消防隐患可以通过拨打“12345”举报投诉或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报。


上报程序

1、微信搜索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

2、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3、从“我的村居”点击进入“我的上报”

4、通过“新增事件”即可上报消防安全类型事件,上报事件时请注意将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相关图片。

5、上报类型选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

6、填完所有信息后上报即可

源:陆丰融媒、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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