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镇委〔2024〕14号 关于免去林晓雯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2024-05-10 阅读 (197) 海镇委〔2024〕14号 关于免去林晓雯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办公室(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 免去林晓雯同志海城镇团委专职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职务。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汕尾传媒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sw-cmw.com/portal/article/index/id/29368.html 标签: 标签一 标签三 标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