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委〔2021〕12号
关于黎有蓬等五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黎有蓬同志任大湖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陈丽榕同志任大湖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吴晓彬同志任大湖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试用期人员。
郑志浩同志任大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试用期人员,兼任高螺村主任助理。
谢琼仪同志任大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试用期人员,兼任山脚村书记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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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湖镇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大湖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