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关于2021年陆丰市端午节期间禁止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关于2021年陆丰市端午节期间禁止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关于2021年陆丰市端午节期间禁止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关于2021年陆丰市端午节期间禁止

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

  

陆防疫指办通〔2021〕3号

 

当前,国外疫情形式持续严峻复杂,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输入我市的风险持续存在。随着端午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各类聚会活动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加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端午节期间在全市禁止大型聚集性活动,特别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游划龙舟活动(包括起龙舟鼓,打造、修建、租借、购置龙舟等);严禁借建造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二、各镇(场、区)、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同时要早谋划、早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不参与、不组织游划龙舟活动,不搞大规模群体性体育活动;严格大型活动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对于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宣传、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和各地要加大对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管理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集聚性活动,加强自我防范,自觉遵守政府禁止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好公民应尽的义务。

四、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游划龙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风险和危害,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旅行社等单位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出汕尾、不出省的有关要求,并减少省内人员流动。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汕尾、不出省、不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避免到疫情发生地出差旅行,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有序接种新冠疫苗。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陆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

 

来源:今日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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