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力推进
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
彻底解决
涉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陆丰公安再出
硬招!
第一大招:“天眼”抓拍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
没有遇到交警就没事?別太天真了!
陆丰公安利用“天眼”
智慧视频监控系统
抓拍违法行为
通过人脸识别系统
从而使
交通违法人员尽收眼底
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将
逃不过警方的“天眼”!
无论是驾驶或是乘坐摩托车
都必须佩戴头盔
别妄图混入车流中
警察蜀黍照样识别出你的脸
不戴头盔、超载、无证驾驶被“罚”
他们都提前“尝鲜”了
8月20日,陆丰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效能,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三名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人员。
#1
时间:8月17日16时41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王海尧(男,39岁,陆丰甲子镇人)
#2
时间:8月17日16时4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郑粤聪(男,25岁,陆丰甲子镇人)
#3
时间:8月17日13时2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
违法人员:肖李慧(女,36岁,陆丰甲子镇人)
目前,陆丰市公安局分别对王海尧、郑粤聪、肖李慧处以罚款 ,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第二大招:最严厉的曝光模式
陆丰交警将通过电视、网络媒体
户外LED大屏幕等
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
全面曝光
你的“光辉形象”还会
生成海报
张贴在街头巷尾
被过往的行人一览无余
第三大招:宣传劝导模式
陆丰市公安局设置46个
劝导岗点
在辖区主次干道、路口
开展交通安全劝导
对轻微交通违法的人员
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让违法人员充当劝导员代替罚款处罚
在此,我们奉劝屡教不改者,别在您精彩的人生中留下不光彩的一页。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我市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驾驶摩托车请牢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来源:陆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