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天眼”抓拍!汕尾这些人因不戴头盔、无证驾驶 被警方带走处理

“天眼”抓拍!汕尾这些人因不戴头盔、无证驾驶 被警方带走处理

“天眼”抓拍!汕尾这些人因不戴头盔、无证驾驶 被警方带走处理

为了强力推进

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

彻底解决

涉摩电交通安全突出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陆丰公安再出

硬招!

第一大招:“天眼”抓拍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

没有遇到交警就没事?別太天真了!

陆丰公安利用“天眼”

智慧视频监控系统

抓拍违法行为

通过人脸识别系统

从而使

交通违法人员尽收眼底

你的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将

逃不过警方的“天眼”!

 

无论是驾驶或是乘坐摩托车

都必须佩戴头盔

别妄图混入车流中

警察蜀黍照样识别出你的脸

不戴头盔、超载、无证驾驶被“罚”

他们都提前“尝鲜”了

8月20日,陆丰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智慧新警务效能,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三名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人员。

#1

 

时间:8月17日16时41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王海尧(男,39岁,陆丰甲子镇人)

#2

 

时间:8月17日16时4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

违法人员:郑粤聪(男,25岁,陆丰甲子镇人)

#3

 

时间:8月17日13时26分

地点:甲子镇光明路西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摩托车、超载

违法人员:肖李慧(女,36岁,陆丰甲子镇人)

目前,陆丰市公安局分别对王海尧、郑粤聪、肖李慧处以罚款 ,并处行政拘留处罚。

第二大招:最严厉的曝光模式

陆丰交警将通过电视、网络媒体

户外LED大屏幕等

对交通违法人员进行

全面曝光

你的“光辉形象”还会

生成海报

张贴在街头巷尾

被过往的行人一览无余

 

第三大招:宣传劝导模式

陆丰市公安局设置46个

劝导岗点

在辖区主次干道、路口

开展交通安全劝导

对轻微交通违法的人员

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让违法人员充当劝导员代替罚款处罚

在此,我们奉劝屡教不改者,别在您精彩的人生中留下不光彩的一页。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幸福,请您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共同打造我市平安和谐、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示

 

驾驶摩托车请牢记: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来源:陆丰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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