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陆丰 汕尾一男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汕尾一男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汕尾一男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粤0606执19301号-陈*剑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陈*剑

性别:男

公民身份号码:4415221998******15

户籍地址:广东省汕尾陆丰市湖东镇宁港村委会水兴街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20)粤0606执19301号

立案时间:2020年12月3日

执行依据:(2020)粤0606民初1625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2612.82元及相应利息

 

法律后果:因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向本院申报财产或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因此本院已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和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本院将会把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其高消费、转移或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举报电话:0757-29220210、0757-29220219

 

图文来源:顺德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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