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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曝光 | 这7家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曝光 | 这7家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汕尾消防积极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曝光行动,希望通过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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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汕尾市城区水陆食品店

地址:城区马宫街道金町埔町村217号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经营场所内存在违规使用明火的情况。

 

二、名称:汕尾市城区优伽果饮品店

地址: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车头16号之二

1.场所内二楼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甲级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场所内二楼楼梯间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通道。

 

三、名称:五金店仓库

地址:城区马宫街道水产新建区一巷3号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经营场所室内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

 

四、名称:万达电讯店

地址: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北门社区车站路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 场所内电器开关未使用国家合格产品;

3. 场所内未按要求安装防火门,逾期未整改。

 

五、名称:恒州汽车美容店

地址:城区捷胜镇北门社区车站路

1.场所内违规住人(经营场所内同一建筑物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混凝土楼板、实体砖墙或防火门分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海丰县可塘镇324国道(联金路段)20号

1、场所内存在违规住人、未设置消防卷盘等消防安全隐患。

 

七、海丰县梅陇镇富源楼西栋C梯5楼

1、场所内存在电线未套管、采用泡沫夹层板等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火灾隐患问题,汕尾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分别采取责令立即改正、责令限期改正、临时查封及行政处罚等措施,要求各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整改相关隐患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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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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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也不在少数

轻则损失财产

重则伤及人命

 

2021年7月25日,广东省阳春市一居民楼起火,8名住户被困。由于楼梯口堆放了电线、纸箱等杂物,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扩大,阻碍了居民撤离。万幸消防员及时赶到,逐户搜救成功。

 

图片

 

2020年1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某小区楼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1辆摩托车、2辆自行车被烧毁。

 

楼道不仅是行走通道

也是火灾发生时的逃生通道

在楼道内堆放杂物

不仅害人害己

更属于违法行为!

楼道堆积杂物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事后悔不如事前防

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大家的幸福生活

一定要及时清理居家杂物

牢记“三清三关”

做好家庭防火安全

 

来源:汕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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