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陆河县委批准,陆河县纪委监委对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邱伟源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邱伟源丧失理想信念,违背党的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在担任南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整村搬迁补助资金;在担任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邱伟源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陆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陆河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邱伟源开除党籍处分;由陆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陆河县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邱伟源简历
邱伟源,男,1971年12月生,汉族,广东陆河人,大学文化程度,1995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4月任陆河县南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年4月任陆河县河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年10月任陆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
2017年12月任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常务副校长;
2021年3月被免去陆河县委党校(陆河县开放大学)常务副校长职务。
来源:清风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