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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批)

8月2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批信访举报案件4宗,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陆丰市政府2宗;陆河县政府1宗;市住建局1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水2宗;土壤2宗;其他1宗。

上述信访举报案件已向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或相关单位进行交办。按照相关要求,案件正在加快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陈晓铭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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