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区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三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三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汕尾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三批)

8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批信访举报案件2宗,标“*”重点案件0宗。

其中,从案件主办单位看,陆丰市政府1宗;海丰县政府1宗。从污染类型看(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大气1宗;生态1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移交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记者 陈晓铭

来源: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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