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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国税局打造“善美”形象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汕尾市国税局打造“善美”形象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善建者不拔,善抱着不脱。”近年来,汕尾市国税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紧扣重点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立足“山海赋”文化内涵,打造“善美”形象,突显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发展动力的优势,助力优化汕尾营商环境,推动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滨海城市。
创先争优——党建引领,塑造良好队伍形象
  汕尾委书记石奇珠指出,办好汕尾的事情,关键在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关键在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汕尾国税牢记“经济管理部门和政治部门”双重职能,把握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聚焦党建主业,为税收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党建引领廉政建设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摸底治本”的巡察,强化执纪问责。同时,运用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防范风险,促进干部廉洁从税。
二、党建引领税收大局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为科学指南和行动遵循,在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中,有力发挥税收职能,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体现国税担当和大局意识。
三、党建引领社会担当
    依托“山海赋”文化品牌和廉政文化展厅,推进党员之家、职工之家、老干之家、妇女之家“四个之家”建设,充分发挥党建文化阵地的价值宣传和行为引领作用。2015年以来,廉政文化展厅累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人数3000余人次,成为传播城市文明、税务文化的重要阵地。同时,党员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带头参与助残助学、抗灾救灾、无偿献血等活动,在各项税收工作和公益活动中树立党的旗帜、展现党的力量。
求新思变——深化改革,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
营商环境的优化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建设同样促进营商环境的优化。汕尾国税把税收工作置于地方发展“一盘棋”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奋力实现税收信息化,助力汕尾加快现代化进程。
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
在全市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把握改革关键环节,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压缩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时限全面提速30%。充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二、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深度融合
       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51项合作事项,规范国地税联合开展政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合作,采取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切实举措,整合共享办税服务资源,真正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汕尾市实现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的办税服务厅共14个。目前两家携手推进“一人一机一窗、两家业务通办”的“一窗式”办税模式,为纳税人提供更简单、更高效、更透明的办税服务。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标注新高度
推进电子税务局,打破国地税网上办税界限,一份数据两家享,办税效率大提升,让纳税人体验到“足不出户”办税的方便。全市电子税务局办税率达到96.04%,实名认证率96.02%,在电子税务局发生实际业务量12403户次,电子税务局成为纳税人办税主体渠道。同时,扩大无纸化办税范围,涉税事项办理的各环节不再需要进行人工资料交接、核对、纸质签收等重复性程序,转变为在电子税务局中信息化自动化流转,预计纳税人上门次数可压缩80%,需纳税人提交的纸质资料可减少75%,大幅提高办税效率。
优质高效——优化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改善
全市上下正以创文创卫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四大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汕尾对外形象。汕尾国税不仅履行好为国聚财的职能,更紧紧抓住税收与社会民生的结合点,优化服务,规范管理,着力改善经济税收环境,营造舒适纳税环境,让外来客商省心、放心地投资兴业,让广大纳税人顺心、舒心地创业致富。
一、营造诚信纳税环境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践行“暖企行动”,把纳税人的需求放在心上。扩大增值税发票取消认证的范围,将实施范围扩大至C级纳税人,使取消认证范围覆盖全市90%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减少纳税人成本。精简代开发票的证明材料,为纳税人缩短50%的办税时间。邀请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活动,切实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均实现了同城通办,在海丰和红海湾实现了省内通办服务模式,让纳税人享受跨地办理涉税业务的快捷。
二、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携手地税、银监部门开展“税银互动”,积极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引领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正确营造汕尾良好的社会征信体系。强化税收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各级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大税收秩序的整顿力度,有力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放大社会综合治税成效。
三、营造改革红利环境
用好海陆丰革命老区政策税收优惠和粤东西北财政扶持政策,加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税收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环境保护、保障民生等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普惠性税收措施,用好用足出口退免税政策,助力市委市政府完成“一个确保、四个显著”目标。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1季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累计共1194户,实际受益面100%,减免所得税额684.08万元;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共10户,减免所得税额17525.71万元。同时,积极主动配合地方部门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四上企业”培育等工作,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导、调节和推动作用,提升全市经济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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