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创文办〔2017〕34号
关于对各镇(场、区)、市公用事业局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测评排名
结果的通报
根据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各级各单位开展测评排名和媒体曝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创文〔2016〕2号)和陆丰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各级各单位开展测评排名和媒体曝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陆创文〔2016〕1号)文件精神要求,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陆丰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考核小组于2017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对23个镇(场、区)、南塘镇长山村等45个村(社区)、市公用事业局的责任区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根据考核测评结果,结合市巡查组及市创卫办综合汇总情况进行第十七次测评排名,现将各镇(场、区)、村(社区)、市公用事业局排名结果通报如下:
一、镇(场、区)、局
陆丰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二、抽查的各镇部分村(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