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委书记李希的指示要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让全市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汕尾市海丰县可塘镇仓前村和城东镇大嶂村是142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走进村里,一个整齐划一、干净有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崭新面貌让人眼前一亮,各项基础设施错落有致,处处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近年来,汕尾市各地各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的重大举措,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主攻方向,统筹部署、高位推进、综合施策,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了良好开局。全市各地把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打造了海丰城东10万亩蔬菜种植基地、联安15万亩水稻种植基地,陆丰博美、碣石5000亩萝卜种植基地,陆河水唇、东坑12万亩“青梅+乡村旅游”特色产业基地,城区5万亩水产养殖基地等一批规模化产业基地,乡村振兴基础得到有力夯实。2018年全市实现脱贫人口22786人,累计完成85.41%贫困人口脱贫任务,脱贫人口全部达到省脱贫“8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