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事普法 潮汕一老“会头”落网!组织“民间标会”吸金超744万元!

潮汕一老“会头”落网!组织“民间标会”吸金超744万元!




组织“民间互助会”非法吸金

   被判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陈某自2005年开始,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组织亲戚、朋友、村民等参与其组织的“民间互助会”,许诺给予高利息回报。期间,通过宣传、利用会民介绍等方式吸引不特定对象参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从中赚取手续费。截至2023年10月,陈某共吸收会民资金744万余元,涉及人数共83人,造成会民直接损失646万余元。

榕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责令退赔各存款人存款损失646万余元。




来源: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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