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区 韩某,被拘留…

韩某,被拘留…

请注意!

电动车在建筑内

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

停放或充电

属  违  法  行  为!


近日

市城区就有一男子

因违规在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

从而引发火灾被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回顾

2024年8月26日凌晨,城区东涌镇赤古村一房屋楼道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所幸消防部门及时将火灾扑灭,才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该火灾系韩某东(男,28岁)在楼道内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导致电池自燃引起,造成经济损失2.5万余元。



近日,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案件移交东涌派出所办理。经公安机关调查,韩某东的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韩某东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虽然电动车带给我们很多便利

但要记住安全使用哦

电动车应该停放在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

充电时也应当确保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

法律责任可逃避不了


▲电动车在楼梯间突然起火(图片来源网络)


▲电动车电池在家中突然起火(图片来源网络)


电动车室内和楼道中

有这么可怕的火灾隐患

那平时停放和充电的问题

要怎么破呢?



正确预防有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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