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大对山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了2宗森林火灾案件。
3月24日11时30分许,陆丰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监控发现河东镇甘葫村委会桐元村对面山林地内发生山火,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组织民警调查。经查,桐元村村民吴某权(男,38岁)在桐元村对面山北面林地内清理坟墓周围杂草时,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杂草引发山火,烧毁森林,造成了损失。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火灾肇事者吴某权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同一天12时45分许,潭西镇会城村村民林某坚在潭西镇广汕公路南侧潭西垃圾处理站旁的林地内扫墓祭祖期间,因燃烧纸钱导致坟墓边的山草起火,迅速漫延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森林,造成了损失。陆丰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发现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后,将火灾肇事者林泽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清明节祭祖扫墓一定要注意防火,避免酿成森林火灾。否则,违法是要代价的!
法律普及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
(六)放火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七)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 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