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拥有5A级景区实业、
向广东普宁市残疾人捐赠善款,
……
这些
都是“善心汇”慈善组织的活动
只要向这个组织“捐款”,几十天内就能获得10%到30%的投资回报,同时,发展下线后,每一层级,都能获得自己下线捐款的2%到6%。这就是善心汇的运作模式,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近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打着慈善旗号的组织
贫困人员缴纳3000元投资,
两周以后就能得到3900元的回报,
通过资金流通实现
“共产共享,
最终走向均富的社会主义理想化经济”。
这就是善心汇
这家号称“慈善组织”的口号之一。
“善心汇”为洗脑造势
善心汇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多次向残疾人捐款;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有过合作;今年4月,在昆明组织了善心汇“命运共同体循环经济”研讨会,声称研讨会由昆明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主管;全国助残日,善心汇在广东普宁市举行助残济困活动启动仪式,普宁市副市长亲自参加……
电视台的报道截图
一位善心汇的“上线”李先生曾表示,他们的慈善活动,其实主要是针对会员的,300元成为会员的最低门槛,以后就能得到所有会员的帮助,今天投资3000,半个月后,就能得到别人3900元的帮助。
投资3000元以内的,
是“贫困”级别,回报率30%;
往上,是“小康”级别,回报率15-20%;
再往上,投资5-30万叫做“富人”,
回报周期更长,回报率更低。
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样就是富人帮助穷人的新经济模式。
最关键的是,如果拉别人入会,就可以获得新人投资额的3%,自己的下线再拉其他人入会,还能再获得3%的回报。
传销公司+庞氏骗局
长期从事反传销活动的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多起关于善心汇的反映,其本质就是庞氏骗局!
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你投3000元,给你百分之多少的回报,这种形态实际上就是庞氏骗局、非法集资、传销,是这几种交织在一起。
庞氏骗局很简单,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收益来自于后来的人交的入门费,一旦这个资金链断裂,就有可能导致该模式崩盘。其实他的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慈善扶贫为幌子,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善心汇网页
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
如今传销组织改头换面,注册正规公司,并不代表它就是正规的,新型传销也开始披上了互联网、慈善的幌子。有很多人觉得它有合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可能就不是传销了。
其实鉴别是不是传销很简单,只要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要求你交入门费取得入门资格;
第二:通过发展下线,形成这种上下线层级关系;
第三:通过你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交入门费,然后给你返利
只要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它就属于传销。
如何甄别网络传销?
专家表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是传销不变的本质特征。
巨额利润、美好“钱”景……这是网络传销宣传的“关键词”。但无论传销组织如何花样翻新,核心手段无外乎两种:利用人们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进行引诱;以“创新创业”为幌子进行欺诈。
不管是传统传销还是网络传销,离不开三个本质特征:
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对网络传销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
是否要求参与者在网上注册,交纳入门费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以取得加入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为必备条件;
参与者是否形成上下线网络,前期参加者可从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或业绩中获益;
组织者是否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
广东网警提醒
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将互联网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
许多会员认为这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案件被查处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与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模式。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类似“善心汇”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向当地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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