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小偷跳楼,受伤了,家属开始闹,警察尴尬了!
警察追人,歹徒跳河,死了,家属开始闹,警察悲剧了!
警察审讯,嫌疑人自残,舆论火了,警察禁闭了!
警察查车,司机逃窜翻车了,又找上警察了!
嫌疑人的这些臭毛病,被没底线的家属、没节操的媒体、没担当的领导,惯的越来越没边儿了!
警察每天提心吊胆,只能看天吃饭,祈求嫌疑人理性、平静,祈求不要形成舆论,不要成为热点。依法执法,倒像是背负原罪的奴隶一样谨小慎微……
从今天起,对江苏民警来说,这一切将成为过去……
11月1日,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明确的、可操作性极强的执法标准,并郑重规定:凡是严格执行标准但造成后果影响的,将一律由公安机关承担,民警个人将不需担责。
这套标准,包括现场执法标准文本、现场执法标准指导案例、现场执法服务平台和现场执法标准视频教学片四部分,将江苏范围内具有内部约束力,相当于地方形成法规,具有法律属性,可以让民警依法履职多了一道“护身符”。
标准中21部现场执法视频教学片包括巡逻盘查、债务纠纷、医患纠纷、阻碍执行职务、人员失踪等最常见、最易引发执法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清晰明确的规范。
标准中的现场执法平台,会在民警接警后自动、智能地将相关标准推送给民警手机客户端,民警在前往出警现场的路上即能够对警情情况和相应的规范处置流程进行学习。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裴军在发布会上要求,要通过建立健全执法过错问责机制,将执法标准作为信访投诉调查、执法过错认定的重要依据,对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一律由公安机关承担,民警个人不承担责任,确立“依法履职受保护、按规执法不担责”的鲜明导向。
厉害了
这才是省公安厅应有的样子
为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