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营转非”大客车安全隐患,确保2018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根据省局及市支队的工作要求,海丰交警大队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开展“营转非”大客车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营转非”大客车清理工作。
一、走访排查,梳理建立台账。大队领导细化管理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各辖区中队,明确目标管理,定期通报各中队建档管理情况。再派出车管民警80人次,利用星期六、日的时间,分小组到各中队指导建档工作,再次梳理建档工作, 特别是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隐患车辆, 按照规定从严监督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完成检验、报废手续。目前,海丰辖区有30辆“营转非”大客车,已完成了“见车见人、一车一档”建档24辆,办理了注销3辆(粤N06736、粤ND1101、粤NE1179),落实落地追查3辆(海城中队2辆粤N05286、粤N07081,后门中队1辆粤N06550),原因是车主在外,辖区中队严格落实落地追查,已用电话联系车辆所有人。
二、制定方案,落实工作任务。为确保2018年年初及春运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省局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营转非”大客车专项行动。海丰交警大队根据省局以及市支队工作要求,以交通安全为目标,特制定开展整治“营转非”大客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对属地“营转非”大客车上门走访,全面排查,严格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要求,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见人见车”条件建档的要严格落实落地追查。
三、定期整治,加强源头管控。大队建立定期整治机制,加强源头管控,针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对 “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管理,定期通知约谈其车主及驾驶人到中队进行汇报情况,强调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并签订了承诺书。大队定期对“营转非”车辆的重点违法行为情况进行了分析,按照规定从严监督管理。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要及时移交辖区交通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