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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10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组长吴玉良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就做好督导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省长马兴瑞主持反馈会议。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对广东省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10月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督导报告等相关文件。

     吴玉良指出,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开展专项斗争与贯彻落实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广东团审议时提出的要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的要求相结合,组织广东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进展。广东省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督导中发现,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相比,省委省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部署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需完善。二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存在盲目乐观、问题意识不强、袒护说情等问题。三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工作开展较好,粤东西北地区存在差距。四是新型犯罪问题日渐突显,“套路贷”、校园贷、“P2P”等新类型犯罪影响范围广、侦破难度大,需引起高度关注。五是黄赌毒、“城中村”、涉土地纠纷、盗采河砂等问题比较突出,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只审批、不监管,导致问题多发。六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不够,查处“保护伞”层级较低,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滞后。七是线索移交核查工作存在泄密风险,线索办理机制仍需完善。八是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督导组收集梳理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已按规定转交广东省有关方面处理。

     对广东省扫黑除恶存在的问题,吴玉良提出了七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整体效能。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对行业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要依纪依法严肃问责。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整体合力。四是增强宣传效果,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五是完善相关法律,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六是加强案例指导,用判例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政策标准。七是设立研究机构,加强对新型犯罪特点规律、作案手段以及司法认定等方面的研究。

     李希表示,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对广东开展督导检查,是对广东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体检”“集中会诊”,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督导整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抓好督导整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重托,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二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改,从严从实从细推进整改,强化督查问责倒逼整改,坚决把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要以督导整改为契机,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更大力度解决好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持边打边建边治,健全涉黑涉恶问题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能力和水平。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省各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成员,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副省长,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广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班子成员、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石奇珠、杨绪松、陈少荣、杨扬等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在汕尾分会场参加会议。

南方日报记者:祁雷

汕尾日报记者:卓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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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要求

采取强力举措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10月29日下午,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情况反馈视频会结束后,紧接着我市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会议就如何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我市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石奇珠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陈少荣通报全市对中央督导组初步反馈情况和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下来整改工作再次作具体部署,市领导李庆新、曹小华、邬郁敏、黎明、李汉流、李世华、马智华、邱晋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宗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怀宇等出席会议。

     石奇珠指出,从汇报情况看,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进展,但是要全面彻底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中央督导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聚焦问题,层层压实责任,采取强力举措推动整改取得实效;进一步运用督导成果,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石奇珠强调,落实好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要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一要加大打击力度。拿出决心、亮出态度,鼓狠劲、出狠招,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严惩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深挖彻查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组织精干力量,一鼓作气,对涉黑涉恶案件,攻坚克难,办成铁案。二要强化综合治理。要把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扫黑除恶”为契机,围绕重点经济发展项目等重点关键工作,强力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要严厉打击“保护伞”现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达目的绝不收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三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干部。对涉黑涉恶村干部,依法依规、从严从快给予撤换,并全部补齐配强。同时,继续推进“干部返村工程”,发挥人才资源优势和党建经验,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全面抓好宣传报道工作,谋划和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一批涉黑恶典型案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解决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宣传好,尤其是打掉的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要反复做好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真正看到、感受到扫黑除恶取得的实际成效,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认同、政治上看齐、行动上紧跟,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五要完善充实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中央重点督导的要求,认真再梳理再归纳,指定专人跟踪落实,进一步完善充实工作台账。

     陈少荣要求,一要全力做好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回头看”。二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三要加快重点案件线索查办工作。四要建立台账,挂图作战。

     会上,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党委书记和红海湾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海洋渔业局党委(组)书记分别作表态发言。

汕尾日报记者:卓科荣


扫黑除恶  你我有责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开信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年初就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作出为期三年坚决打击社会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重大决策部署。

     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决心,组织全市各级党政、政法机关以雷霆之势和霹雳手段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目前,已成功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抓获了一大批涉黑恶违法犯罪分子和“保护伞”,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除恶不尽,民心难安!社会黑恶势力隐藏较深,至今一些“关系网”未破除,一些“保护伞”还未打掉,一些“利益链”尚未斩断,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检举和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我市已公布了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举报方式,并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每条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认属实的,涉黑案件视情给予50000-600000元奖励,涉恶案件视情给予2000-50000元奖励。市委、市政府、市政法机关对举报人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者,绝不姑息,将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扫黑除恶,你我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扫除社会各类黑恶势力,扫出一个朗朗乾坤,让广大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最后,祝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


(一)市扫黑除恶办

举报电话:3233456

传真:3253456

举报邮箱:swsshb@163.com

信件地址:汕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大楼十楼,邮编号码:516600)。


(二)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660-3369110

举报邮箱:swsshce@163.com

信件地址:汕尾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汕尾市红海中路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九楼,邮编:516600)。


(三)市领导举报信箱

市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举报信箱,设在市信访局大门右侧信箱。信件由领导本人亲自取阅批示。


(四)各县(市、区)扫黑除恶办

城区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3360219 

swcqshb@163.com

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举报方式:

3600660

chengqusaohei@163.com

陆丰市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8528828 

lfsshbjbyx@163.com

陆丰市公安局举报方式:

8930162

微信号:LFGASHB

海丰县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6600665

hfshceb@163.com

海丰县公安局举报方式:

6606899

hfgashb@139.com

陆河县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5516610

swlhsgw@126.com

陆河县公安局举报方式:

5509110

1113564480@QQ.com

红海湾开发区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3437163

hhwzfw@163.com

红海湾公安分局举报方式:

3436666

hhwshce@163.com

华侨管理区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

8254825

传真:8252422

汕尾市公安局尖山分局举报方式:

825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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