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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12-17周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指南

汕尾市12-17周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指南

 一、时间安排:


第一步:7月底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一针接种工作
第二步:8月份对12-14周岁人群进行接种;同时完成15-17周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第三步,在9月份完成12-14周岁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如有12-17周岁未在学校就读社会人员,可到居住地就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二、接种时间地点:


我市于7月26日开始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具体时间和接种地点,请各位家长留意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的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受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没有身份证携带户口本),提供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预防接种证的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
2、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向接种人员告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
3、 避免在空气不畅通的场所、疲劳或饥饿时进行接种;不要在精神过于紧张等情况下进行接种。
4、接种后一定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5、接种前家长和学校老师要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应告知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使受种者心理上有所准备,避免出现反应后思想紧张和恐惧。
5、 接种后不要激烈运动。
6、 如果出现皮疹,口唇、舌部及四肢末梢麻木感等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机构就诊。

四、提前做好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1、监护人或学生个人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扫二维码登陆)绑定广东省疫苗接种系统中已有的学生个人档案,自助完善档案中学生身份证号码、父母(监护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必需信息,生成接种档案二维码。并下载保存在手机,接种时给接种医生扫码查验。

2.通过粤苗APP或粤健通微信小程序无法绑定生成档案二维码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集学生身份证号码、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新冠疫苗儿童接种公众端绑定和完善儿童档案指南:

 

家长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粤苗APP 安装到手机(安卓版,苹果版)。

 

 


 

 

来源:汕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汕尾传媒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sw-cmw.com/portal/article/index/id/12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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